婚姻家事
夫妻离婚纠纷:男方隐匿婚内财产、实施家暴案件复盘
发布时间:2026-07-28

我方当事人余某与李某系夫妻,网络相亲认识,交往一年后结婚,生育一女,李某婚后对家庭不作为,沉迷于游戏,不顾妻子孩子,甚至持续几个月晚上出门至深夜才回家。后对我方当事人余某家暴两次,写了保证书,安了监控,却仍不知悔改。之后,我方当事人由于害怕,和李某分居九个月后,认为夫妻情感完全破裂,不可能修复,于是便能找到了我们北京环誉律师事务所。余某请求法院判决离婚,得到未满两岁的女儿的抚养权,要求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3000元并返还家电以及礼金2w,共同偿还的房贷9w以及精神损失费10w,各自债务各自偿还。经北京环誉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仔细收集材料,发现李某在婚姻存续期间,存在隐匿、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李某未经余某协商、同意,私自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购置房产,并安排其父亲帮忙偿还案涉房贷款,以此手段转移、藏匿婚内共同财产,意图在离婚时使该部分财产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严重损害余某的财产权益,这无不是一个巨大的圈套与算计。最终,帮我方当事人争取到1w元的精神损失费,返还礼金1w元,并且涉及家具全都返还,但由于我方当事人在庭审中,对于孩子的抚养权反复摇摆,遗憾错失了孩子的抚养权。婚姻落幕,得失自知,愿往后各自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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