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居间费115万打水漂,王殿明主任律师(北京环誉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代理追回110万本金+四倍利息全额胜诉
发布时间:2026-05-25

一、案情简介

2010年,汤×经人介绍结识了被告闫×,闫×自称能够帮助汤×与北京某国际酒店、昌平某物流中心签订装修施工合同。汤×信以为真,于2010年11月至2011年1月期间,分三次向闫×支付了共计人民币115万元的居间费用。

然而,闫×承诺的工程项目始终未能落地。汤×多次催讨,闫×于2014年1月14日向汤×出具了书面《还款计划》,承认尚欠汤×居间费110万元,并承诺分期退还,同时明确表示“如不能退还,愿从拿钱之日起按银行利息四倍给予赔偿”。

《还款计划》出具后,闫×仅退还了5万元,剩余110万元拒不返还,并以各种理由推诿。汤×无奈之下,委托本所王殿明律师提起诉讼。

二、诉讼困境与法律难点

本案虽为“居间合同纠纷”,但实际审理中面临以下几大难点:

被告抗辩“居间义务已完成”:闫×主张其中关于北京某国际酒店的居间服务已经履行完毕,认为原告公司与酒店已签订施工合同,其义务已告完成,不应退款。

被告抗辩“主体不适格”:闫×主张汤×是代表其所在公司支付居间费,汤×个人无权作为原告起诉。

被告抗辩“还款计划系受欺骗出具”:闫×称《还款计划》系在汤×的欺骗下签署,试图推翻该书面承诺的法律效力。

利息计算主张的合法性争议:汤×要求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四倍”计算利息,这一标准是否有法律依据,被告是否会以“过高”为由抗辩,需要律师精准论证。

三、王殿明主任律师的代理策略与突破

王殿明主任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围绕《还款计划》这一核心证据,制定了“化繁为简、以书证锁死事实、全面主张合法权益”的诉讼策略。

第一,紧扣《还款计划》这一“铁证”,彻底封堵被告抗辩空间

王殿明主任律师敏锐地发现,闫×于2014年1月14日出具的《还款计划》是本案最关键的证据。该计划明确载明:

“本人闫×从汤×拿走现金计1100000元……本人2014年元月开始退还现金110万……如本人不能退还,本人愿从拿钱之日起按银行利息四倍给予赔偿汤×,并承担所造成的经济法律责任。”

王殿明主任律师(北京环誉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在庭审中精准指出:该《还款计划》是被告闫×对剩余居间费110万元的自认,同时也是其对退还义务和利息计算方式的单方承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之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闫×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出具的《还款计划》具有法律约束力,其事后以“受欺骗”为由否认,却无法提供任何证据证明,依法不应采信。

第二,精准论证原告主体资格,驳回“主体不适格”抗辩

针对闫×提出的“汤×系代表公司付款、个人无权起诉”的抗辩,王殿明主任律师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了有力反驳:

收条与还款计划均载明收款对象为“汤×”:无论是2010年的三份收条,还是2014年的《还款计划》,收款对象、付款义务指向人均明确为“汤×”个人,而非任何公司。

付款行为系个人行为:汤×明确表示居间费系其个人支付,且被告出具的所有书面凭证均针对汤×个人,与公司无关。

法院最终采纳了王殿明主任律师的意见,认定汤×作为本案原告主体适格。

第三,全面否认“居间义务已完成”的抗辩,以还款计划作为最终定案依据

闫×主张北京某国际酒店项目已经签订施工合同,其居间义务已经履行完毕。王殿明主任律师则向法庭提交了施工合同,并指出:该合同并未实际履行,酒店方未给付施工相关文件或款项,汤×始终未能进场施工。更关键的是,闫×在2014年1月14日出具《还款计划》时,已经将包括北京某国际酒店项目在内的全部居间费一并确认为应退还款项,这足以证明其自认居间目的未能实现。

法院最终认定:闫×未能促成汤×进场施工,且其于2014年出具还款计划承诺退还剩余居间费,该承诺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四,精准主张利息计算,争取到“四倍利率”高额赔偿

王殿明主任律师在《还款计划》中找到了明确的利息约定条款——“愿从拿钱之日起按银行利息四倍给予赔偿”。在诉讼中,律师据此主张:以110万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自最后一笔居间费支付之日(2011年1月29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

这一主张获得了法院的全面支持,不仅为当事人收回了110万元本金,更争取到了近十年的高额利息赔偿,大幅提升了当事人的实际受偿权益。

四、判决结果

法院经审理,全面采纳了王殿明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如下:

被告闫×于判决生效后七日内返还原告汤×居间费人民币110万元;

以110万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支付自2011年1月29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的利息;

案件受理费7,350元由被告闫×承担。

五、律师结语

本案的成功代理,核心在于以下几点:

其一,书面证据是诉讼的“定海神针”。本案中,闫×出具的《还款计划》成为锁定其还款义务、推翻其所有抗辩的核心证据。王殿明律师紧紧抓住这一关键书证,以不变应万变,使被告的种种辩解均因“无证据支持”而未被采信。

其二,利息计算是商事诉讼的重要战场。当事人往往只关注本金,而忽略了逾期利息。本案中,王殿明律师精准锁定《还款计划》中关于“四倍利息”的约定,为当事人争取到了近十年的高额利息赔偿,使当事人的实际获赔总额大幅提升。

其三,精准的程序性抗辩能够有效排除干扰。面对被告提出的“主体不适格”等程序性抗辩,王殿明律师通过分析收条、还款计划等书面证据,迅速、有力地驳回了对方的主张,避免了案件陷入不必要的程序争议。

每一个成功的商事诉讼,背后都离不开专业律师对证据的精准把握和法律的精准适用。如果您或您的企业正面临类似的居间合同、大额款项催收等纠纷,请及时委托专业律师介入,把握最佳维权时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