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11年餐饮一线打工人维权实录:混同用工、欠缴社保终获补偿
发布时间:2026-07-20

干了十一年,用人单位从头到尾只给缴过一个月社保;跨关联公司来回调动,企业翻脸不认连续工龄;离职签完工资结算单,转头就拿协议想赖掉全部补偿金——这是无数服务业打工人都会踩的维权深坑。

本案当事人遭遇连锁餐饮集团混同用工侵权,仲裁受阻后历经一审、二审全程诉讼,承办律师深挖证据、精准拆解对方全部抗辩,层层打通维权堵点,最终助力当事人全额拿到十余万经济补偿金,是关联企业混同用工社保维权的典型胜诉范本。

当事人十余载深耕餐饮一线,始终在同一集团体系内任职,岗位固定不变,数次跨门店、跨公司调动均由企业统一安排,全程无正规离职、入职手续流转。十余年间用工主体几经变更,企业却始终未依法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直至当事人主动提出补缴诉求,企业仅象征性补缴单月社保,长期欠缴的侵权状态并未实质修复。当事人依据法律规定书面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起劳动维权,同步主张劳动关系确认、加班费、未签无固定期限合同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四项诉求。

接受委托后,承办律师确立分层举证、精准抗辩的代理思路,全方位筑牢维权根基。

其一,整合多年工资流水、企业盖章荣誉证书、内部工作沟通记录等书证,还原两家企业关联混同用工事实,证实调动系单位指派,援引法规锁定工龄连续计算依据,击碎企业拆分工龄、压低补偿的核心抗辩。

其二,聚焦社保侵权核心争议,以缴费记录佐证十一年工龄仅一月参保,论证企业欠缴存在主观恶意。事后短期补缴无法弥补多年权益损害,完全符合劳动者单方解除并主张经济补偿的法定要件。

其三,针对企业凭结算协议主张权责两清的说辞,律师区分文书约定范围,协议仅结清工资与年假,无放弃经济补偿表述,无法推定劳动者放弃法定权益,该抗辩未被法院采信。

其四,恪守举证规则,对缺少证据支撑的加班费、二倍工资诉求理性取舍,庭审全力主攻劳动关系确认、经济补偿金两大核心诉求,最大化维护当事人合法收益。

一审法院采信代理意见,分段确认劳动关系,判令企业足额支付经济补偿。企业不服上诉,仍以工龄不连续、补缴社保不违法为由抗辩。二审阶段律师再次完整梳理证据、严谨释法,三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全部原判。

本案裁判要点极具参考意义:关联企业指派跨主体轮岗,工龄连续计算;企业长期恶意欠缴社保,即便后期短期补缴,劳动者以此离职仍可索要经济补偿;仅结清薪资年假的离职文书,不能免除企业补偿义务。

一粥一饭,皆是劳动者日夜操劳换来的生计依靠;一纸社保,藏着普通人老去后的安稳底气。很多从业者总因势单力薄、不懂法条,面对企业侵权选择隐忍退让,以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却不知这份退让换来的是半生保障的落空。

法律从不是高高在上的条文,而是每一位打工人对抗不公最坚实的靠山。职场从来没有理所当然的妥协,辛苦付出理应获得对等保障。

如若遭遇恶意欠缴社保、拆分工龄、诱导签署免责文件等侵害,务必留存完整用工证据,切莫轻易放弃自身法定权利。专业律师会以证据为基石、以法理为利刃,替普通人守住血汗换来的权益,让每一份勤恳付出,都能被法律温柔托底。